English | 中文
  Singapore Government
??????????????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Board
投诉
 
 

投诉 Complaints


对注册中医执业者的投诉,凡牵连到中医注册法令第19(1)条款的任何下列
事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呈交:
注册中医执业者:
(a) 以伪造或不正确的声明获得注册;
(b) 用来注册的资历已经被颁发资历当局收回或撤销;
(c) 在其它任何国家已经注册从事中医执业或从事某方面的中医职务,
  但其注册资格已被收回、吊销或撤销。
(d) 已经终止其所注册的中医领域的执业;
(e) 未遵守其注册中所附带的条件;
(f ) 违反本法令下有关中医执业和行为的任何法则;
(g) 在新加坡或任何其它地方被判欺诈或不诚实罪名成立;
(h) 在新加坡或任何其它地方被判罪名成立,牵涉到人格缺陷不适宜保留
  在注册簿上;
(i) 因不当专业行为或疏忽而被定罪;
(j) 因任何不恰当的行动或行为被定罪,导致不适宜保留在注册簿上;
(k) 因心理或生理疾病导致经注册人士无法继续在其注册领域安全
  和有效地执业。
   
有关上述(e),(f),(i),(j)或(k)的投诉都必须附上法定声明书,法定声明书应详列
下列的资料:
(a) 投诉人的姓名、地址及职业;
(b) 投诉的原由;及
(c) 有关投诉的证据。
   
您可在此下载 法定声明书和指引
   
投诉人必须将其对某一位注册中医执业者的投诉事件的所有事实和原由详细
的在信上书写清楚。
   
管委会可能委任一个调查组对注册中医执业者的投诉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组
也可能决定举办正式的听证会来对注册中医执业者的投诉进行调查,然后向
管委会呈交报告和推荐。
   
在调查完毕后,管委会会通知注册中医执业者和投诉人有关投诉事件的结论
和决定。
中医注册法令第19(2)条款下,在考虑了投诉事件后,管委会可能决定要采
取的惩罚行动包括:撤销该注册中医执业者的注册资格,或采取其他惩罚措
施如向该注册中医执业者提出警告、罚款不超过$10,000、在其注册资格上
加上条件、或吊销其注册资格不超过三年等。 管委会也可能在作决定前要求
调查组对该投诉事件再度进行调查。
   
任何人若对管委会在中医注册法令第19(1)或(2)条款下作的决定觉得受到委屈
,他可以在管委会作决定的30天内向高等法庭提出上诉,高等法庭的决定将
是最终的裁决。

TOP

更新日期 2 June 2009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
隐私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2006 TCMPB, MOH.